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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依「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」第6條申請返國入學及依第9條申請輔導入學者,應填具「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申請表」並提供相關審查資料,由教育部彙整申請文件後,轉各大學校系審核是否接受其入學。
※「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」全文及申請程序請至教育部網站(另開新視窗)查詢